小小的我 发表于 2020-7-24 10:38:12

资阳消费者付2万元定金买房却“打水漂”,专业人士这样...

如今,买房已经成为资阳人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可原本开心的事对于资阳市民张女士而言,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不仅没有如愿买到新房,甚至连预付的两万元定金也“打了水漂”,这是怎么回事呢?



张女士出示的认购协议
事情要从2019年下半年说起。2019年10月24日,张女士一家选中了资阳高新区某小区一套103平方米的房子,房屋总价81万余元。按照流程,张女士交纳了两万元定金,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认购协议约定,这套房子张女士按揭首付3成,需在5日内即2019年10月29日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如逾期未履行协议,开发商可以将此套房子出售给其他客户,并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

由于种种原因,购房者张女士并未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在10月29日前支付购房款。在多次催告签约无果后,11月12日,开发商向张女士发出了一份解除认购通知书。告知她将解除此前签订的项目认购书,并将会出售其所认购的房子、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定金2万元。


张女士出示的解除认购通知书
张女士说,虽然收到了这样一份解除认购通知书,但是卖房子给她的销售人员王某告诉她,房子卖出去了就退定金。张女士出示了一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销售人员王某称这个解除认购通知书的意思“是房源可以卖给其他客户的通知书,开发商定金不退,房子卖了,另一个客户交的定金就可以收到给她……到时候需要更名,然后退给她。我们经理同意了的,不然这套房子不能卖啊,一直是她的名字。”

然而,当张女士在得知房子已经被卖掉后,去找开发商要求退2万元定金,却被对方拒绝了,称当时承诺退定金的4个经理都离职了。


张女士与销售的微信聊天记录该楼盘开发商负责人杨经理告诉记者,公司的操作流程是正规合法的。与张女士联系的销售人员王某,已经于今年4月离职。针对张女士提供的与王某的聊天记录,杨经理称,他们聊天的内容代表了他们想解决问题的态度,但是他们所提到的解决方案公司并没有认可,公司如果提出解决方案,会按照正规程序出具书面文件,而不是聊天记录。


那么张女士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有无问题?张女士与已离职的销售人员王某达成的解决方案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对此,记者向专业人士进行了咨询。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合同不存在问题,消费者须承担违约责任。

那销售人员私下的承诺是否有效?房管局工作人员认为,王某承诺的解决方案是行不通的。“每个购房者都要交定金。张女士的2万元定金已经进入公司账户且被没收,其他购房者再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同样需要交定金到公司账户,才能锁定房源,在没有合同或者其他合法凭据的情况下,销售人员怎么可能把其他顾客的定金挪用给张女士?”

四川明炬(资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敖翔也表示,根据2003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购房者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这属于受买人一方违约,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不履行约定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张女士遇到的就属于这种情况。

敖翔律师同时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被称为“定金罚则”,购房者如违约,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如果开发商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

温馨提示:
资阳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也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认购协议、交纳定金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条款,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认购书中增加补充协议,维护自身权益。

沱江雁归来 发表于 2020-7-24 12:02:31

这样的情况直接曝光

1108 发表于 2020-7-25 02: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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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菇凉- 发表于 2020-7-25 08:36:36

现在套路真shen

旺仔小馒头 发表于 2020-7-25 16:12:34

应该是花样年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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