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业主将住房改为商业用房,做起了美容会所、小学生托管所、理发店等,作为业主的你会同意吗? 不少小区业主认为,住宅经营户随处可见,除了方便和稳定客源外,租金相对便宜是重要原因。对此,一些小区业主表示少部分的住改商还可以忍受,改成餐饮场所以及人流量大的培训机构,确实有影响,小区里业主之间也经常因此而产生矛盾纠纷。
7月20日,据网友爆料,安岳地中海26栋底楼业主,拟将5套住房全部打通兴办托儿所,全体业主极力反对,但是装修公司依然入场砸墙,有的地方把钢筋都打出来了,引起业主的极大不满。业主们给建设局等多个部门也打了电话反映此事,但是相关部门都表示目前他们暂时没有办法处理此事。 那么在资阳主城区的小区里还有没有类似事件发生呢?小编来到了资阳老城区较为繁华的地段,找到了位于建设西路二段的达高国际住宅小区,来和小编一探究竟吧!
“我住的这栋楼上就有一些培训机构和工作室,他们有时搞装修的时候声音很是嘈杂,特别烦人。这栋楼的电梯只有2个,人流量一大,电梯都要等半天。而且外来人流增多,对我们业主的隐私及安全性也有很大的影响。”家住达高国际5栋5楼的李奶奶(化名)无奈地说道。
“我在这里楼上干了几年的理发店了,根本没有影响到任何人。”位于达高国际8栋4楼4号的理发工作室老板强硬地说道。
小编随后来到负责小区物业的双福物业公司,其工作人员称:“这个理发工作室之前就有人投诉过,但是我们也只能进行宣传劝导,我们也没有权限去要求别人不搞。”
小编仅随意了解了此小区内的2栋住房,就发现某些住改商的用户并没有征求其他业主的意见,对小区居民的生活带了很大的隐患。小区内一些醒目的广告牌,一眼就能看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住户不在少数。针对纯住宅用途的楼房,不顾其他业主反对,有的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房屋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和合法权益。小编认为这对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隐患。而且部分业主看中小区地处商圈的优势,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向外宣称小区住房为商业用房进行出租。
据了解,依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关于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应当认定为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另外,工商部门在对商户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管理时,业主须提供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 律师建议,如果小区内经营行为出现扰民和违规,维权业主可以先让物业出面协调制止,也可向社区和街道、工商和公安部门举报,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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