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歌舞娱乐场所专项 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规范全县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安岳县辖区范围内的歌舞娱乐经营场所。
二、整治时间 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不具备开办条件或未办理《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 (二)提供或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行为以及为其提供条件的; (三)从事卖淫、嫖娼、赌博、贩毒、邪教、迷信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为其提供条件的; (四)其他违反歌舞娱乐场所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 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4536626、12318 县公安局: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安岳县公安局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 安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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