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资阳交警通报了一起电动车与出租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严重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认定:电动车驾驶人因非法安装雨篷、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出租车驾驶人陈某因观察不周、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5月9日晚上19时23分许,接到报警的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郎华兵赶到事发现场后发现,电动车驾乘人员已被送往医院救治,两车横在道路中央,地上散落着车辆碎片。民警随即详细了解事发时的经过,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调取了路口监控视频,并电话通知拖车前往事发地将肇事车辆拖移,恢复道路正常交通秩序。
据了解,苏某(资阳市雁江区人)驾驶一辆非法安装了雨篷的川M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由石灰桥加油站往保健院方向靠左逆向行驶,当车逆行至雁江区松涛路二段协和修理厂外时,被行至路口右转未注意观察路口来车情况的一辆出租车猛烈碰撞,导致苏某及电动车乘坐人员瞬间倒地受伤、两车均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出租车驾驶人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据医生介绍,电动车驾驶人苏某因左股骨中段骨折和左股骨颈骨骨折需手术,目前仍在住院治疗中。
资阳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车辆及行人通行情况;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安装雨篷(遮阳伞)存在遮挡视线、车辆稳定性差等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拆除非法加装的雨篷(遮阳伞),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禁逆向行驶、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资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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