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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资阳公安共查处51起涉危涉爆案件,7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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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3 10: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资阳
         

春节期间,全市公安干警全警出动、全员投入到禁燃禁放一线,及时发现、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查获涉危涉爆案件51起,行政处罚52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5000余件(封),劝阻、训诫、口头警告5390人,并配合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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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近日,高新区狮子山社区热心群众反映,在近段时间内几乎每晚都有人在康乐北路规划路段燃放烟花爆竹。民警接报后加强了巡逻,在吊脚楼小区外挡获涉嫌燃放烟花爆竹的张某某。经查,张某某在明知高新区全时段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仍然从2月起每晚都在康乐北路附近带着孙女燃放“彩菊”小烟花。在执法过程中,最初张某某认为自己燃放烟花没有问题,在民警的细心讲解下,他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知道了燃放烟花对环境的危害,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之后,他主动承认了错误,交纳了100元罚金,并自发在小区进行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


案例二

近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松涛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桐子苑小区3期时,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便立即上前询问。经查,燃放烟花爆竹者李某某知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但因家里小孩喜欢,故抱着侥幸心理在小区内燃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李某某被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近日,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资溪派出所挡获一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廖某某。经查:当日15时许,廖某某在苌弘广场河堤内燃放“擦炮”,违反相关规定。廖某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员廖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近日,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石岭派出所在石岭镇培德街挡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嫌疑人李某某。经查,李某某在未取得《危险物质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石岭镇培德街一副食店内非法储存各类型鞭炮514件。目前,违法人员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近日,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三贤祠派出所民警在九曲河广场挡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吴某某(男,福建省莆田县黄石镇人)。经查,吴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员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近日,安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安岳县岳阳镇千佛寺路9号小杨红白喜事专卖门市内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民警随即和县应急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按照禁燃禁放工作要求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该门市进行检查。经查,该门市老板杨云某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在禁燃禁售区域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53件用于销售。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人员杨云某处以拘留4日,收缴153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近日,乐至县公安局民警巡逻至劳动镇将军路时,发现一人正在乐至县禁燃禁放区域劳动镇将军路燃放爆竹。民警随即将该人带至派出所询问,雷某如实供述了其在禁燃禁放区域违法燃放爆竹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人雷某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资阳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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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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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3 21:1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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