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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杨坤榕 于 2024-3-29 04:47 编辑
一场特殊的“竞赛”
在三医大任教期间,我还当过指导员。那是1983年,我带了八十个新兵,他们来自新津。接兵期间,我借了一辆自行车,骑行到安仁镇观看刘文彩庄园。那时,我还不知道将来会与这个小镇发生密切的联系。
有一天,新兵在足球场踢足球,学员队的大学生新兵在一旁的训练场军训,练习手枪射击。没过多久,足球不知怎么飞进学员队。新兵去拿球时被踹了一脚,然后起了纠纷,两队人都卷进去了。
学员队人数多,把没子弹的手枪反过来用枪柄敲新兵的脑袋,大概有五六个新兵脑袋见血了。其中两个新兵火了,跑回足球场旁边的宿舍,一人提一支步枪冲上去,用刺刀捅对方的屁股。学员队招架不住了,几百人开始逃跑。两只“长枪”紧追不舍,后边还跟随好几十号“兄弟”,场面非常混乱。
这个事件就闹得很大:第一,这是很严重的群殴;第二,动用了武器。按照一般的处理, 我这个指导员会被开除军籍,或上军事法庭。我被军务处的宋处长叫去,没想到他这样说,小樊啊,这个事没什么,解放军嘛,两个班之间,兄弟们之间切磋切磋,竞赛竞赛, 梁山兄弟不打不亲,没什么。你回去吧,回去把班管理好,不能再打了,抽个时间,两个班联欢一下,这个事就这样啦。
我纳闷,怎么没处分?其实原因很简单,学员队教导员于建华的父亲于汉卿,当时是重庆市市长,两边打架,他很难处理新兵一方。 我推测,一是学校不愿意出事故,二是给于市长面子。后来我们一起吃了顿饭,年轻人之间也不记仇,这事就了了。这件事我觉得很庆幸,就好像有谁关照一样,如果对方不是于建华,我估计处分是跑不了的,甚至会改变我这一生的轨迹。
来源:《大馆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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