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龙台巡逻中队在龙台镇至姚市镇路段进行酒驾专项整治工作在对一辆川M牌照棕色吉利小轿车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倪某面色慌张很是可疑于是马上对其进行酒精快速筛查发现倪某果然喝了酒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进一步的核实发现倪某竟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于是,民警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倪某驾驶的车辆并通知其15日内到龙台交警中队处理
经过民警调查,倪某驾驶的车辆还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办案民警随后调查了倪某的违法犯罪前科,发现,倪某不仅有曾因为吸毒被强制戒毒,而且才从戒毒所出来不到一年。 民警随即对倪某进行吸毒检测,发现其冰毒呈阳性,倪某也承认了其在半个月前又吸食了冰毒的事实,此时,倪某懊悔不已:“我才从戒毒所出来,再进去将对我家人造成很大的伤害。”但世上没有后悔药,随后民警将倪某移交给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目前,安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倪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车、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驾车等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4100元的处罚,安岳县公安局对其吸食冰毒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拘留15日的处罚,而行政拘留期满后,倪某将再一次被送进戒毒所(四川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