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杰哥超帅 于 2022-2-16 11:47 编辑
问:九曲社区管辖“西门桥接11号”小区代表(小组长)邓伟,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街道社区统一组织对城市形象提升要求,对违章搭建的统一进行拆除,作为小区代表(小组长)利用小组长身份,保护自己违章搭建不拆除,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要求上级管理部门要一事同仁,坚决拆除。
官方回复: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尊敬的网友:
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中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九曲河社区辖区内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部分小区列为“国家级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点位”,在示范点位内的小区沿河立面的违法建设,已由九曲河社区牵头强制拆除;西门桥街11号楼修建于1996年,2单元楼楼顶业主邓*于2002年在其房屋屋顶搭建的用于防漏隔热彩钢棚,面积约80㎡,属历史遗留。目前,老旧小区改造拆违是按各社区旧改项目推进实际情况需要进行拆除,该搭建不在旧改拆违范围内,故暂未拆除。
我局执法人员会同九曲河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西门桥街11号楼2单元楼顶业主邓*的涉嫌违法搭建形成时间较早,四周无外立面,仅有防漏隔热作用,不具备居住条件。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待市委市政府对该类历史遗留违建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处置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尊敬的网友,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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