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小的我 于 2022-3-3 15:09 编辑
2021年11月18日,资阳市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四川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开设的网店上宣称其所售的盖聂3537劳保鞋是军工产品,涉嫌发布虚假广告。
介入调查
该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对该公司在某网上所开设的网店进行了线上核查,证实在其产品3537劳保鞋销售页面,使用了“军工”、“正品专供”等广告用语,执法人员随即进行取证,并联系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据调查,该产品销售页面系当事人自行设计,宣传图片为其在网络上复制而来,而其所售产品并非军工产品,只是想借“军工”字眼吸引消费者眼球,该网店为无货源网店,当客户在其网店购买商品时,当事人就从拼多多网或淘宝网上购买相同商品发货给客户,从而赚取差价;该公司也并非军服承制企业,其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行政处罚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安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其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消除影响,责令停止发布涉案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同时,工作人员向经营者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知识的宣讲,敦促经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公平竞争,不得用虚假宣传的手段破坏营商环境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