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大部分群众图“省钱”和一时方便,乘坐家人、亲朋好友、邻里乡亲驾驶的电动(机动)三轮车走亲戚、干农活、赶集、接送孩子上下学...... 10月11日上午9时,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农村道路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时,发现一辆货箱内违法载有4名群众的机动三轮车,民警随即将其拦下进行例行检查。
经查,驾驶人叶某,乐至县人,持有“D”型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机动三轮车核载1人,实载5人,系驾驶机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耐心讲解了驾驶机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和严重危害性,并依法对其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
电动(机动)三轮车在给人民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到底存在怎样的交通隐患?一旦引发交通事故,谁为安全“买单”? 1、电动(机动)三轮车安全性能低,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差,主要用于载货使用,违法载人、超载超限均会导致车辆负荷过重,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极易失控。 2、车辆货箱内没有扶手和座椅,不具备载客条件,当出现车速过快、紧急制动等情形时,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3、在农村地区大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肆意转弯掉头、酒驾醉驾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4、此类车辆多数都未购买保险,一旦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没有赔偿能力,后续医疗救治、事故处理等各方面都将面临非常大的困难。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拒绝驾乘违法载人、人货混搭的电动(机动)三轮车,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资阳交警 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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