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10时47分许,资阳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在芭蕉林路口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拦下一辆川M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 经查,驾驶人杨某未满18岁,还未够年龄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此次系无证驾驶摩托车。民警随即对骑乘人员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危害,同时将摩托车暂扣,并通知其与家人带齐摩托车相关手续后一同前往大队营区做进一步处理。 目前,资阳公安交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罚;对搭乘人员杨某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示:未年满18周岁不能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请各位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和教育,切勿把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避免发生意外。 (兰笛、李凤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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